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擴大開放的部署,提升“境外游客購物退稅政策”實施成效,深圳市商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決定聯合組織開展第九批離境退稅商店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登記的零售企業,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第三條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審核備案后可成為退稅商店。條件如下:
1.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3.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并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4.已經安裝并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5.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并準確核算;
6.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優勢企業和本地優勢品牌、“深圳老字號”“深圳手信”等品牌、中國知名品牌、國際知名品牌等企業優先。
二、遴選流程
(一)企業提出申請(2024年10月31日前)
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零售商店)均可根據要求填寫《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備案表》(附件1)、《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清單》(附件2)和《申請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承諾書》(附件3)。
企業填寫完上述材料,連同營業執照復印件,向深圳市商務局提出申請。
(二)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審核確定名單(2024年11月)
市商務局按照“合理布局、優中選優”的原則,優先選擇深圳特色產品、深圳優勢產品及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等,確定第九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并報市稅務局。市稅務局按照《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和《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的要求對退稅商店進行審核和備案。
(三)發布第九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2024年12月)
市商務局、市稅務局聯合確定第九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并通過市商務局、市稅務局網站對外公布。
(四)離境退稅商店正式營業(2025年1月)
市稅務局安排各離境退稅商店安裝開展離境退稅業務相關系統、調試設備,組織業務培訓,確保2025年1月正式開展離境退稅業務。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企業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交至市商務局市場建設處(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寫字樓13樓1301)。申報材料須包含備案表(1式2份)、清單、承諾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A4紙大小沿左側裝訂,蓋企業公章及騎縫章。材料要求一份紙質、一份電子版(PDF格式,蓋章后掃描)。
(二)完成申報備案確定為離境退稅商店的企業,要通過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店內海報等渠道,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吸引更多境外旅客消費,營造良好的商業氛圍。要安排人員參加培訓,熟悉業務流程,按照統一標準張貼“退稅商店”標識,按要求墊付“即買即退”退稅款,為境外旅客咨詢、購物提供專業化服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4年9月25日
信息來源: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深圳市投資促進局